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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县大桥河灯盏窝河段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大桥河灯盏窝河段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南州**县碧痕镇**村、新坪社区
项目概况:**县大桥河灯盏窝河段治理工程位于位于**省**南州**县碧痕镇**村、新坪社区,起点坐标为:105°05′31.116″,25°40′36.768″、终点坐标为:105°05′34.800″,25°41′55.032″,治理河段长6182.01m;支流铜厂沟河段:起点坐标为:105°05′23.712″,25°40′58.476″、终点坐标为;105°05′11.256″,25°41′07.44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治理长度6691.77m,**防洪堤6017.22m,其中:生态式格宾石笼河堤3679.57m,重力式河堤2337.65m(含浆砌石重力式河堤1154.47m,C25砼防洪墙1183.18m),**农用桥3座,复建便民桥1座,**人行桥2座,复建拦水堰2座,**下河梯步7处(两岸),恢复灌溉渠3条(含取水口),**大寨支流过水涵1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51****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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