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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542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长****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713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扩建项目 | **市**县洪家镇高家山村****厂区内 | **** | **瑞****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洪家镇高家山村****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建设单位在厂区内扩建1条水稳生产线和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水稳8万吨、沥青混凝土5万吨。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