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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和《****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9〕13号)精神,保障全县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救助,****医院向县残联申请**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现将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残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残发〔2022〕41号)文件,****医院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医院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相关条件和标准,所涉及项目为肢体、言语、智力、孤独症、自闭症以及发育迟缓等康复训练。此次公示期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8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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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