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经营权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王女士 联系方式:151****9091 | ||||
| 最高限价 | /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县天华路东观音**(高坦小区)2幢108号 联系方式:180****0327 |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3日10时00分 | 服务期 | 1 年(采用“1+1+1 ”模式,总期限不超过 3 年。在经营期限内经营状态良好,服务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的,年度合同到期后,在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 2 次)。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1 年(采用“1+1+1 ”模式,总期限不超过 3 年。在经营期限内经营状态良好,服务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的,年度合同到期后,在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 2 次)。 | ||
| 地 址 | **省**市**县晋熙镇人民路192-9号 | ||||
| 投标价(元) | / | ||||
| 项目负责人 | 周西胜(3428**********1513)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县****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1 年(采用“1+1+1 ”模式,总期限不超过 3 年。在经营期限内经营状态良好,服务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的,年度合同到期后,在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 2 次)。 | ||
| 地 址 | **省**市**县刘畈乡茶山路18****幼儿园 | ||||
| 投标价(元) | / | ||||
| 项目负责人 | 潘茂钟(3408**********3814)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营业执照 | 服务期 | 1 年(采用“1+1+1 ”模式,总期限不超过 3 年。在经营期限内经营状态良好,服务满意率达到80%及以上的,年度合同到期后,在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 2 次)。 | ||
| 地 址 | **省**市**县江塘乡五星村五星街1号 | ||||
| 投标价(元) | / | ||||
| 项目负责人 | 石纯火(3428**********1112)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6日17时30分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0327,联系地址:**县天华路东观音**(高坦小区)2幢108号。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联系电话:151****9091,联系地址:**县新仓镇)提出投诉。 三、异议和投诉的提起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