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盐城-东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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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环境局****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1

项目名称

沿海经济区梁南115.84MW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沿海经济区梁南垦区

建设单位

**市梁****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市梁****公司沿海经济区梁南115.84MW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发电容量115.84MW。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按《**市梁****公司沿海经济区梁南115.84MW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得排入具有养殖功能的周边水系或沟塘;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5m3/d),达******公司接管标准后,纳管处理达标外排。

2、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影响周围养殖户正常生产生活。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4、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与应急培训,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5、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动植物保护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及时修复区域水土环境。

6、项目须按《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中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7、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代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市**西路8****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5239

邮 箱:****@163.com

2025年11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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