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NO.新区2023G0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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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NO.新区2023G0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NO.新区2023G0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8:4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建设规模中单体建筑面积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建设规模中单体建筑面积7930㎡,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中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是否为可以兼得,建议直接明确。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的情况下,上述评分点(1)和(2)可兼得,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3、招标文件第62页,关于当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中标候选人,建议予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增加:“7、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设计方案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委托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确定。如招标人未委托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4、评定分离项目关于异议与投诉的相关要求,请按苏建规字【2025】4号文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答:对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按照****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5〕4号)执行。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5、招标要求设计开工日期2025-11-28,施工开工日期2025-11-28,施工和设计同一天开始,是否合理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6、开标时间由“2025年11月14日9:20”修改为“2025年11月18日9:20”,具体详见答疑文件。标书代写

7、合同部分有调整,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 09:20 已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路168****中心二期12F
地址:
**市**区**路190号**华坤大厦16楼
联系人: 刘全昕
联系人:
孟冉
电话: 156****5115
电话:
159****2499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中心) NO.新区2023G0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NO.新区2023G0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8:4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建设规模中单体建筑面积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建设规模中单体建筑面积7930㎡,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中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是否为可以兼得,建议直接明确。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的情况下,上述评分点(1)和(2)可兼得,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3、招标文件第62页,关于当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中标候选人,建议予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增加:“7、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设计方案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委托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确定。如招标人未委托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4、评定分离项目关于异议与投诉的相关要求,请按苏建规字【2025】4号文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答:对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按照****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5〕4号)执行。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5、招标要求设计开工日期2025-11-28,施工开工日期2025-11-28,施工和设计同一天开始,是否合理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6、开标时间由“2025年11月14日9:20”修改为“2025年11月18日9:20”,具体详见答疑文件。标书代写

7、合同部分有调整,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 09:20 已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路168****中心二期12F
地址:
**市**区**路190号**华坤大厦16楼
联系人: 刘全昕
联系人:
孟冉
电话: 156****5115
电话:
159****2499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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