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脱硝用氨水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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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9.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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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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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电话
卢克林 135****1796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脱硝用氨水采购

****脱硝用氨水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脱硝用氨水

2.采购人:****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控制价:9.84万元,单价615元/吨,用量约160吨,据实结算;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范围

****为确保供暖季环保达标排放,采购脱硝用氨水160吨质量要求如下:1.氨水应为高质量的工业级合成氨水,浓度为20%。2.不接受碳化氨水和副产级合成氨水。3.氨水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杂质和悬浮物。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资质要求:具备经营销售工业级合成氨水,并具备道路运输资质。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 ;投标人未曾与**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四、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超控制价无效。

五、流程:

1.投标方于2025年11月2 日14:00****公司指定邮箱****@163.com报价,报价邮件名称(发件主题)要求备注:XXX****公司名称)参加xxx(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邮件要求必须加密,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及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及承诺书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有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后,加盖公章;二是报价单盖章扫描件。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单:报单价金额需填写含税金额,并注明税率,报价单右下角须有报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落款单位名字全称,注明报价日期,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上需对本文件声明的有关内容进行响应,如付款方式、供货周期(工期)、质量承诺(质保期)等内容。(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必须上传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

2.密码由个人保存,开标时,由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电话联系,索取密码进行开标。标书代写

3.报价原件、相关资质及承诺书等纸质版文件须于开标当****公司指定地点和人员,3日内有效。标书代写

4.邮寄地址:****办事处****电厂****公司,收件人:卢主任电话:133****7168。

六、比价条件:

1.控制价格:9.84万元,单价615元/吨,用量约160吨,据实结算,超过此价格为无效报价,不予评标。

2.供货、服务、施工周期:按以下项目要求。

3.质保期:按以下项目要求。

4.比价内容:投标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前提下,以价格最低为中标条件;未满足甲方要求,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或不得成交。

5.结算方式:按以下项目要求。

6.付款方式:电子承兑

七、报价时限:自2025年10月30 日起,截止到11月2 日14:00前。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办事处华源矿业院内

九、联系 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卢克林 133****7168 韩素洁135****1796

2.项目联系人:王玉兴 135****3379

附件1:报价明细表

****20%氨水采购项目

报价明细单

项目及内容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报价金额(含 9 %税)

单价

总金额

脱硝氨水

20%浓度

160

合计

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投标人在投标管家电脑报价必须填报单价及数量)

投标人报价单需要加盖公章,并填写联系电话及税率,投标文件附报价单及资质。

报价单位(章):

报价人:

报价人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签订地点: **新汶

签订日期: 2025年 月 日

买受人: ****

出卖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 商品名称: 20%浓度氨水

2. 商品数量: 约160吨 ,据实结算

3. 单价金额:人民币元:不含税金额: 元/吨,税额: 元/吨(税率: 9% )价税合计: 元/吨 (大写: )。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4. 溢短装

(1)允许 合同约定货物总量10% 的溢短装。

(2)出卖人实际交付的货物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的溢短装范围时,买受人有权决定是否接收超过溢短装范围部分的货物,买受人决定接收的,应按照实际接收的货物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向出卖人支付货款,买受人决定不接受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并将超出部分的货物退还给出卖人。

(3)出卖人实际交付的货物短缺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的溢短装范围时,买受人应按照实际提供的货物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向出卖人支付货款,不得因此而拒收。

第二条 商品质量要求

详见技术协议第一条

第三条 包装

1.包装要求: 合理包装达到运输、装卸要求,出卖人保障良好工业产品(系统)状态交付 ;

2.包装计价回收方式: / 。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为: 汽车运输 ;

2.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等支出的承担方式:

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

2.交货时间为: 每次接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货

3.交货地点为: ****

4.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买受人收货代表: ******

联系电话:

出卖人交货代表: ,

联系电话:

(1)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

(2)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至合同约定的提货地点提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买受人指定收货代表签字验收确认。

5.买受人收到实际货物后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6.买受人应当在交货后 1日内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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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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