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银龄**行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10-24,更正为:2025-11-03。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31,更正为:2025-11-1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04 10:00:00,更正为:2025-11-14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04 10:00:00,更正为:2025-11-14 10:00:00。标书代写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
1.“★保险期限为1年,分1个保险周期,每个保险期间为1年,分别为自合同签日期起一年。(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保障项目 |
保障金额 |
| 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 |
5000元/人/年 |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30元/天,每次住院以90天为限,保险期间内限180天。 |
| 意外伤害医疗 |
300元/人/年 |
更正为:
1.“★保险期限为1年,分1个保险周期,每个保险期间为1年,分别为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保障项目 |
保障金额 |
| 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 |
8000元/人/年 |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50元/天,单次住院最高赔付90天,全年限180天。 |
| 意外伤害医疗 |
800元/人/年 |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
3.保障内容:
(2)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医院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30元/日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更正为:
3.保障内容:
(2)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医院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50元/日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采购公告与磋商文件中相应的部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名 称:****
地 址:**市**县****福利中心
联系方式:0762-****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越王大道与**路**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762-****9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6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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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