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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2MAD7HDK962 | 建设单位法人:高磊 |
| 高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乡**村东南500米处 |
| ****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3-生物质燃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4-C254-生物质燃料加工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1.761389 纬度: 35.703611 | ****机关:翼****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2 |
| 翼审管审字〔2024〕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2MAD7HDK962001X |
| 2024-06-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2MAD7HDK9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22MAD7HDK96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8MA35L3U6XM | 竣工时间:2025-06-25 |
| 2025-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1 |
| 2025-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原料:本项目原料主要为秸秆及树木枝杈,均购自项目所在地区周边乡镇。原料通过车辆运至厂区内原料堆存区。部分含水率较高的,晾晒至含水率≤10%,转移至原料堆存区。 注:项目原料由附近农户收集后使用三轮车等农用机械运输至厂区内,建设单位不负责原料收集及运输。 (2)给料机:秸秆及树木枝杈经装载机给料至2m×2m给料机内。 (3)切片破碎:生产时原料秸秆通过切片破碎机进料口送入切片破碎机进行切片破碎,本项目生产车间内设一台切片破碎机,切片破碎后物料尺寸为长10cm。 本项目年运行330天,破碎机每天运行24h,破碎机生产能力为4~5t/h,则年可破碎原料31680t-39600t>30000t,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4)粉碎:破碎后的物料需进一步粉碎,由转载皮带转运至粉碎机,粉碎后物料尺寸为长8mm。 本项目拟设一台粉碎机,粉碎机生产能力为4~5t/h,则年可破碎原料31680t-39600t>30000t,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4)制粒:粉碎后的物料经密闭皮带输送至颗粒机,在颗粒机制成颗粒状成品。颗粒机为本项目生产线的关键设备,原料中含有一定的纤维素和木质素,其木质素是物料中的结构单体,是高分子化合物。具有增强细胞壁、粘合纤维素的作用。木质素属非晶体,在常温下主要部分不溶于任何溶剂、没有熔点,但有软化点。当温度达到一定值时,木质素软化粘结力增加,并在120MPa一定压力作用下,使其纤维素分子团错位、变形、延展,内部相邻的生物质颗粒进行啮接,重新组合而压制成型。制粒过程中温度控制在60-80℃,该温度主要是压缩过程高压力作用下物料间摩擦产生。项目制粒过程不添加任何辅料。 项目颗粒机生产能力为4t/h,年运行330天,每天运行8h,则年可制粒31680t,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4)包装:颗粒机出料口成品生物质颗粒的尺寸为长1-5cm,直径0.8cm。冷却后的成品通过传送带送入包装机包装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原料:本项目原料主要为秸秆及树木枝杈,均购自项目所在地区周边乡镇。原料通过车辆运至厂区内原料堆存区。部分含水率较高的,晾晒至含水率≤10%,转移至原料堆存区。 注:项目原料由附近农户收集后使用三轮车等农用机械运输至厂区内,建设单位不负责原料收集及运输。 (2)给料机:秸秆及树木枝杈经装载机给料至2m×2m给料机内。 (3)切片破碎:生产时原料秸秆通过切片破碎机进料口送入切片破碎机进行切片破碎,本项目生产车间内设一台切片破碎机,切片破碎后物料尺寸为长10cm。 本项目年运行330天,破碎机每天运行24h,破碎机生产能力为4~5t/h,则年可破碎原料31680t-39600t>30000t,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4)粉碎:破碎后的物料需进一步粉碎,由转载皮带转运至粉碎机,粉碎后物料尺寸为长8mm。 本项目拟设一台粉碎机,粉碎机生产能力为4~5t/h,则年可破碎原料31680t-39600t>30000t,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4)制粒:粉碎后的物料经密闭皮带输送至颗粒机,在颗粒机制成颗粒状成品。颗粒机为本项目生产线的关键设备,原料中含有一定的纤维素和木质素,其木质素是物料中的结构单体,是高分子化合物。具有增强细胞壁、粘合纤维素的作用。木质素属非晶体,在常温下主要部分不溶于任何溶剂、没有熔点,但有软化点。当温度达到一定值时,木质素软化粘结力增加,并在120MPa一定压力作用下,使其纤维素分子团错位、变形、延展,内部相邻的生物质颗粒进行啮接,重新组合而压制成型。制粒过程中温度控制在60-80℃,该温度主要是压缩过程高压力作用下物料间摩擦产生。项目制粒过程不添加任何辅料。 项目颗粒机生产能力为4t/h,年运行330天,每天运行8h,则年可制粒31680t,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4)包装:颗粒机出料口成品生物质颗粒的尺寸为长1-5cm,直径0.8cm。冷却后的成品通过传送带送入包装机包装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给料机三面围挡+顶棚,破碎机、粉碎机出料口,颗粒机进料口以及转载点处设密闭集尘罩,颗粒物收集后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材质使用覆膜滤料,过滤面积684m2,过滤风速0.8m/min。 | 实际建设情况:给料机三面围挡+顶棚,破碎机、粉碎机出料口,颗粒机进料口以及转载点处设密闭集尘罩,颗粒物收集后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材质使用覆膜滤料,处理风量35000m3/h,过滤面积700m2,过滤风速0.8m/min。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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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 污水 | / | 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附近田地施肥;盥洗用水就地泼洒用于厂区抑尘。 | / |
| 1 | DA001/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包装机 工序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 | 给料机三面围挡+顶棚,破碎机、粉碎机出料口,颗粒机进料口以及转载点处设密闭集尘罩,颗粒物收集后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材质使用覆膜滤料,处理风量35000m3/h,过滤面积700m2,过滤风速0.8m/min。 | 监测期间上料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达标率为100%。平均去除率88.40% | |
| 2 | 厂界无组织放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 | 物料及产品运输车辆采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在厂区南侧建有轻钢结构全封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800m2(30m×60m),檐下高度12m,成品堆场500m2、生产设备(设置粉碎机、颗粒机及包装机各1台)。 在厂区西侧偏南建有轻钢结构半封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648m2(54m×12m),檐下高度8m,包括原料堆场、(设置给料机、破碎机各1台);道路硬化,定时洒水。 | 在监测期间气象条件下,厂界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达标率为100。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室内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 | 监测期间,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加强危废暂存间等构筑物的防渗措施 | 设防渗地面:扫素水泥浆,抹15cm厚细中砂保护层,上面铺设2mm厚GH-1型**度聚乙烯土工膜,在地面基底及排水沟、集水坑内底部均连续铺满。防水层表面铺单层长丝无纺土工布600g/m2,抹20cm厚C25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表面撒1:1水泥砂子随打随抺光,最后涂一层环氧树脂漆,总体防渗系数满足(小于等于)10-10cm/s。 |
| 1 | 在生产车间西南角建设一座面积6m的危废暂存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收集后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作为原料重复利用;厂内设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投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在磅房南侧设11.1m2危废暂存间(3.7m×3m),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协议附后);收集后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作为原料重复利用;厂内设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投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 | 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督行办法》,落实各项环境民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和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 按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规定,我厂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19日在环保部门备案; 备案号:141000—2024—0280—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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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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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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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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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