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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色凹印机设备资产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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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色凹印机设备资产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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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机械设备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类型 | NL650 |
| 计量单位 | / |
| 购置日期 | 1994-09-01 |
| 生产厂家 | 法国小森尚邦 |
| 数量 | 1 |
| 成新率 | / |
| 其他说明信息录入 | 1.该设备由法国小森尚邦生产,具有自动拼接纸放卷、除尘除静电、前纠偏、前张力控制、6组印刷(5色+上光油)、压凸、后张力控制、后纠偏、电加热干燥及废气抽排、软标自动裁切排废边、印刷图像监控、冷却等功能。该设备的主要电气控制系统配置如下: (1)张力、色组、连线裁切均为德国博世力士乐伺服电机独立驱动; (2)刮墨刀为变频电机独立驱动; (3)套准系统为德国欧特美套准系统; (4)主控电脑、程序控制器、伺服电源为德国博世力士乐品牌; (5)控制系统为德国博世力士乐印刷及纸张处理专用控制系统SYNAX200和数字智能伺服系统。 2.该套六色凹印机购置于1994年(2011年进行无轴传动、套印系统升级改造),由于无相关业务,该设备于 2015年停产至今。停产后设备断电,未做任何保养,也未拆除,仍安装于原安装机位上。由于该设备涉及到机械、电控等多部分结构,目前无法通电测试。 |
| 资产概述 |
详见**龙乡****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4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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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龙乡****公司 |
| 注册地 | **县**镇民主街2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熊俊龙 |
| 注册资本 | 3696.67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90425XA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龙乡****公司资产处置预案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619881W |
| 批准日期 | 2025-02-11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4.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5.受让方在规定的提货期限内未将受让资产提取完毕,转让方有权清理受让资产。 6.受让方在转让方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7.受让方转运完所有受让资产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不超过《**龙乡****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4991号)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作调整。
2. 根据《**龙乡****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4991号)特别事项说明显示:纳入评估范围的**龙乡****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机器设备未拆除,现存放于**龙乡****公司内。受让方在现场工作期间,拆除、吊装、转运须严格按《烟草企业业务外包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执行。
3. 本次转让标的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等,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资产以存放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
4. 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相关吊装、拆卸、运输、现场恢复、安装和杂质清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按现状交付。
5. 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李继宏 ,联系电话: 0713-****298,150****9828 (需提前预约)。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龙乡****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4991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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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5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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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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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2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37****243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