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7日
**至**高速公路**至**段**县境内改移路路面、排水、交****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 |
| 1 | **** | 774.8881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80日历天 |
| 2 | **弘****公司 | 775.3344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80日历天 |
| 3 | ******公司 | 775.6091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8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路少爽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9556 |
| 2 | **弘****公司 | 郑琼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78617 |
| 3 | ******公司 | 赵辉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0840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2 | **弘****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3 | ******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刘旭建、182****3336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高启阳
联系电话:137****0066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天坛东路
联系人:李海涛
电 话:139****06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恒安印山河11号楼1单元104室
联系人:刘旭建
电 话: 182****333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