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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541公顷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东片区高湖路西侧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1219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一)地块出让条件: 1.该地块的产业类型为化妆品制造,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1250元/平方米。 2.竞买人须为从事化妆品制造的企业。 3.竞得人须承诺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234万元,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50779万元,土地产出率不低于37500元/平方米,年税收不低于508万元,预计产值能耗不高于0.036吨标煤/万元。该条款的内容列入《**区工业产业区块项目投资服务评估协议》,****商务局对协议内容进行监管(上述总投资、年产值、年税收等****商务局提供的协议数据为准)。 4.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严格按照《**市**区工业用地准入指标控制表》准入控制指标进行项目建设。 5.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务局签订《**区工业产业区块项目投资服务评估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6.竞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7.地块不得建设《**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禁止产业项目名称”中属于“限制/禁止条件”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的项目。 (二)地块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交地时间及条件:由******开发中心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开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 ||||||
二、公示期: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
邮政编码:510900
联 系 人:邝小姐
联系电话:020-****887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