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中医医院眼底照相机(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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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照相机(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自行采购程序,拟就****眼底照相机(仪)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眼底照相机(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眼底照相机(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项目预算:9.5万元(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及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采购办。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箱、微信获取电子版。供应商须提交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公告第四条第2、4或5款要求的资质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地点:****五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暂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开始,请各供应商代表准时到场。

七、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首先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3、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规定时间内提供最终书面报价。

4、谈判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南片区

联系人:庞清松

联系电话:0915-****336、136****0755(微信同号)

邮箱:****@qq.com

九、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结果将在****官网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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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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