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定宁路(绿蕉路-绿菲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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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定宁路(绿蕉路-绿菲路)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许方〔2025〕3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公开主体: ****

******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6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92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并经我局以沪普规划**选预〔2025〕10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5)BA310********0199)。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5)DA310********081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定宁路( 绿蕉路-绿菲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区桃浦镇,西起绿蕉路、**绿菲路。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918.33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工程。

六、建设规模:道路长约189.41米,规划红线宽14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定宁路(绿蕉路-绿菲路)道路**工程工程设计方案。道路标准横断面为2.5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14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定宁路(绿蕉路-绿菲路)道路**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桃浦智创**域道路建设应符合《桃浦智创城市政道路品质提升标准化导则》要求,加快推进市政道路等高质量配套建设,打造宜居宜业**。

5、请进一步征询生态环境、卫生、交通、交警、绿容、建委、水务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6、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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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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