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市**县湖大1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3-****511
通讯地址:****环境局 土壤生态环境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市**北胜巷2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县湖大1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 | **省**市**县**口乡、巨城镇境内 | **** | ******公司 | ****风电场220kV升压站—桃东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线路长度约23km,共设置塔位78座,采用单回路架设并配套通信光缆。 | (一)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和回覆,对原地貌为耕地的进行复耕,对临时占用的草地及林地进行植被恢复,按要求等质等量进行生态恢复与生态补偿。。 (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加强架空线路巡查和检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线路跨越河流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河道内立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各类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扬尘控制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塔基开挖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塔座基面四周及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边角料、包装废弃物、拆除导线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导线型号、分裂数、分裂间距及相序排列方式,提高线路导线及金具的加工工艺,采用抬升导线对地高度的控制措施,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开展检测,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 2 | 龙源******100MW林农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 | **省**市**荫营镇 | ******公司 | **宏程****公司 | **220kV输电线路7.31km,其中电缆铺设0.21km,架空线路7.1km。 | (一)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和回覆,对原地貌为耕地的进行复耕,对临时占用的草地及林地进行植被恢复,按要求等质等量进行生态恢复与生态补偿。 (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加强架空线路巡查和检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扬尘控制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塔基开挖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塔座基面四周及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导线型号、分裂数、分裂间距及相序排列方式,提高线路导线及金具的加工工艺,采用抬升导线对地高度的控制措施,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开展检测,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 3 | 龙源******100MW林农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 **省**市**荫营镇 | ******公司 | **宏程****公司 | 升压站设计两台主变,两个出线间隔,本期建设1台100MVA主变,出线及间隔各1回,建设220KV户外GIS、35KV配电间、无功补偿、环保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m3/h、150m3蓄水池、事故油池45m3、危废间28㎡),向东南出线。 | (一)生态保护措施。强化施工阶段****施工队伍职工环境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作物和树木。站内堆放土方、材料等进行苫盖。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将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站区道路硬化,并加强升压站站区绿化。 (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主变,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查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运营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站内污水蓄水池,非采暖季全部用于升压站内的绿化,采暖季全部储存于污水蓄水池中。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扬尘控制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应安装油烟净化器,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建设要求。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周围区域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主变及其他电气设备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