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等规定,**城茂未****公司于2025年7月20日组织召开“**市**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CP07-0600-0052、0063、C-18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0052、0063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检查、质询,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如我单位存在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