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医院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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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采购人)拟对****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限价

(万元)

1

****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5.8

备注:

1.设备及器械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检测、调试、培训、利润、税金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3.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预算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满足本项目设置的特殊条款: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1.4****制造厂家投标进****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适用于进口产品非产品制造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本次谈判文件由被邀请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谈判文件,不进行线下报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八、谈判地点:****行政****卫生局办公楼)。

九、本谈判邀请在****官网(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县**镇**路338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89****7712

监督电话:0839-****950(院纪委办)

鼻内镜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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