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
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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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南武住建函〔2025〕2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污水直排口问题,补齐污水设施短板,促进**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且项目已通过提级论证,原则同意建设**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
二、项目名称:**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起止路线等):**市**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拟在**市**区**河**DN200~DN600重力污水管约9040m;**DN50~DN530压力污水管道2790m;截流井31座,压力释放井3座,****泵站2座及配套附属设施。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244.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92.9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96.99万元,预备费154.50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780.00万元、**配套464.65万元等方式统筹解决。
八、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及时报我局审批。
南****改革局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改革局 2025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