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
**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于2025年11月03日 08时30分****交易中心 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开标基础情况:
(1)工程名称:**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2025年**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朱黎鹿工程(05标段)
(2)建设地点:标段05:**市**镇朱源村、黎舍村、鹿口村
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
05标段: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924元;项目负责人:吴爱明 (闽135********0101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红胜、**莲、李岑子、苏立、黄庆文 。
五、被确定为废标投标单位及原因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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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4日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五一九路33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3****1544
八、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华光路天润小区17栋1楼道201室
电话:156****6902
联系人:黄女士
九、异议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十、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
联系电话:0599-****340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