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法院于2025年9月26日出具裁定,指定****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以下简称“****公司”)的执行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核心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现公开预招募投资人,就预招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作为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独立作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3.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组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4.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的,即视为对本次招募程序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住所地为**省**市**区惊驾路227号,经营范围主要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商业广场管理;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法定代表人为戴嵘健。股权结构如下:法人股东****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850万元,占比57%;自然人股东戴嵘健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150万元,占比43%。
三、债务人核心资产概述
(一)不动产
****公司持有的不动产主要为其自行开发及运营多年,位于**市**区明楼街道中兴路,尚在运营的“天伦广场”商业综合体的未出售部分,主要包含(以产权登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