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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度森林保护修复补偿项目(石柳乡)
中选候选人公示表
项目编号:****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
|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森林保护修复补偿项目(石柳乡) | 最高限价(元) | ****000.00元 | ||||
| 比选基准价(元) | ****352.00元 | ||||||
| 比选人 | ****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187****1958 | ||||
| 比选代理机构 | **诚理****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156****0313 | ||||
| 中选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竞选总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
| 第一名 | **** | ****000.00 | 本项目建设期2年,2025年-2026年。 | 合格 | 高成发 | ||
| 第二名 | ****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 | 本项目建设期2年,2025年-2026年。 | 合格 | 龙露 | ||
| 第三名 | **市森宇******社 | ****600.00 | 本项目建设期2年,2025年-2026年。 | 合格 | 罗昌胜 | ||
| 中选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选候选人: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中选候选人: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三中选候选人: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
|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万****公司未提供不得涉嫌串通比选声明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 中选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选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竞选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竞选文件,评审时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形式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7****1958)提出异议。 | ||||||
| 比选人(盖章): ****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诚理****公司 | ||||||
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中选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