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根据北****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招租方式,对**雍林雅苑云荟路17号1-1-1附1号、1幢1-1-1、1幢1-1-2号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具备条件的竞价人参加。
一、 竞价标的物: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招租底价 (元/月) |
业态 |
暂定招租 期限 |
竞价 保证金 (元) |
年递增 |
| 1 |
雍林雅苑云荟路17号1-1-1附1号、1幢1-1-1、1幢1-1-2号 |
308.94㎡ |
9268元/月 |
商业 |
5年 |
18536 |
3% |
注:1.竞价标的物的状态:该房屋暂未腾空。
2.踏勘现场:请竞价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人身安全由竞价人自行负责。竞价人在开标前未踏勘现场均视为已知晓相关情况,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报价原则:竞价人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租金报价为月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整数报价,不保留小数)。
4.竞价人资格要求、保证金提交退还、定价办法、违约及合同条款详见招租文件正文(附后)。
5.优先承租权:若该不动产存在原承租人,即原租赁合同已届满的有继续承租意愿的原承租人,根据《民法典》第734条相关规定,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6.若原承租人未中标也未按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原承租人应在竞价之日起一个月内腾空搬离该房屋,完善相关退房手续,将房屋归还给出租单位,若在该期限内未腾退归还,出租单位采取法律诉讼程序要求腾退归还并纳入诚信范围;待房屋腾退归还后10日内,出租单位与中价人签订租赁合同(除不可抗力外),中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单位对房屋腾退归还前诉讼及执行期间的损失进行补偿;若中价人不履行合同签定,中价人需承担出租单位在房屋腾退归还前诉讼及执行期间的损失和采取法律措施的费用(含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二、竞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00到15:00时,递交地点:****(档案科技大楼三楼冯时行路308号)标书代写
三、竞价文件组成:报价表一式壹份(格式见招租文件正文)。
四、竞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详见“一、竞价标的物”表格内要求的竞价保证金金额。
五、咨询及质疑时间及方式:
1、咨询或质疑时间:竞价文件递交时间前2天。标书代写
2、答复方式:网上统一答疑,见**市公共**交易网(**区)网址:http://www.****.com/beibeiweb/)。
备注:如对项目有任何咨询或质疑,请提交招租人答复。
联系方式:
招租人:****,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016。
****管理委员会监督电话:****2911
****中心电话:****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