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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经自然资〔2025〕4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受****委托于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挂牌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出让年限 | 成交价 (万元) | 受让 单位 | 土地现状 | 土地使用条件 |
| **** | **区高陂镇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 3.5702 | 50年 | 430 | **** | 净地 | 现状 |
| 2025-高新挂-02 | **区高陂镇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 | 3.2875 | 50年 | 395 | **市****公司 | 净地 | 现状 |
| 2025-高新挂-05 | **区高陂镇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 | 9.9116 | 50年 | 1500 | 龙合****公司 | 净地 | 现状 |
二、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9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开发区****分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单位地址:龙****开发区珠江大厦3楼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580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工作人员
******局
****开发区****分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