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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631MA7CK11L04 | 建设单位法人:周乐 |
| 朱律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黔东南州**县中潮镇中潮雁归兴黎创客园标准厂房7栋 |
| **县大稼平革****电站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省****县 |
| 经度:108.79086,108.84812 纬度: 26.36492,26.4875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2 |
| 黔环辐表〔2024〕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618.53 |
| 8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631MA7CK11L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陆源****公司 |
| ****0103MA6DME0N6Q | 验收监测单位:**水陆源****公司 |
| ****0103MA6DME0N6Q | 竣工时间:2024-10-15 |
| 2024-10-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 2025-09-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_detail/20.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内容包括**大稼220kV升压站1座,220kV输出线路工程16.5km。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包括**大稼220kV升压站1座,220kV输出线路工程16.5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前期 生态影响: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升压站及送电路线走向尽量避开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和少占农田,经过林区时应提高塔基高度或采用高低腿设计,减少林木砍伐。 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升压站周围居民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要求,防止噪声扰民。工程在设计、施工建设时应确保输电线路与地面高度,线路与沿线保护目标的距离符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相关规定。 施工期 生态影响: 1)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工程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或者租用当地居民的庭院内,以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对周边农田和林地的影响;②施工过程中,设置挡土墙、护坡,防止挖方、填方作业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侵占周边农田;③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森林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④对跨越耕地的线路路段进行塔基定位时,应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优化塔基定位,尽量使塔位不落入耕地,****中心的塔位,尽量使塔位落于农田的边角之上,以减少对耕地的耕作影响;⑤合理安排工期,建议尽量在秋收以后或冬季进行保护区工程的施工,以减少农业生产损失;⑥对于占用了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应保存表层的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对于临时占用的农业土地,施工结束后,要采取土壤恢复措施,如种植绿肥作物等增强土壤肥力。 2)陆生植被的保护措施 ①在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地势等条件,塔基尽量避开植被密集区;在经过成片林地时适当抬高导线对地高度,采取高跨通过,减少线下林木的砍伐;②塔基基础优先采用掏挖式基础,控制塔基开挖作业面,从而减少塔基开挖造成的植被破坏;③施工牵张场、料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现有空地,施工道路应充分利用线路周边交通运输,控制施工临时道路开辟长度和宽度,从而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④线路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⑤输电线路施工在架线过程中采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施工工艺,减小架线牵引过冲中导线对地表植被的扰动破坏;⑥在线路设计过程中尽量优化路径,减少线路路径长度,减少占地面积,进而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地的征用,首先在线路设计过程中从源头控制对植被的破坏。线路建设过程中尽量统一所有塔基基础施工、组塔、放线方式及工艺,以便于统一管理与预防控制;⑦由于在牵张场地和施工场地堆放各种沙、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停放各种施工机械,为防止散落的固体废物和机械油污渗入土壤,在每个牵张场地和施工场地应临时铺设蛇皮布等不透水、防污染材料;⑧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周边植被恢复除考虑水土保持外,还应适当考虑景观及环保作用,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⑨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永久占用耕地、林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复垦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3)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省重点保护动物;②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③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弃渣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④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基处的施工活动范围,堆料场、牵张场、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活动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期间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②采取高塔架设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砍伐生态保护红线内林木,加大档距,使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基尽量远离红线范围边界;③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架线宜采取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型施工方式;④对工作占用的林地,施工单位已给予经济补偿,并禁止砍伐、破坏塔基范围外的林地;⑤施工结束后,已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植被恢复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5)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除必要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外,应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②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避免造成评价区的植被**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③对塔基开挖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④尽量采用无人机放线,减少线路架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不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内设牵张场、堆料场等,除塔基处施工临时占地外,在公益林、天然林内不设其他临时占地;⑤对工程占用的林地,办理相关林地征用手续,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砍伐、破坏征用范围外的林地。 污染影响: 1)噪声治理 ①升压站施工前设置围墙;②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③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文明施工;④升压站、塔基等在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2)大气污染治理 ①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划定施工范围,文明施工;②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③汽车运输粉状材料时加盖篷布、采取分布运输,及时清扫车轮泥土等;④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⑤在受污染天气时,停止施工作业,禁止开挖、运输土石方等活动。 3)水污染治理 ①升压站内设置简易沉淀池,将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②输电线路沿线设置简易沉淀池,统一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③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居民点化粪池,不乱排乱倒。 4)固体废物治理 ①加强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直接回填低洼处,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村寨的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过程的临时占地,覆盖表层土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调试运行期 生态影响: 1)对植被保护措施 ①运行期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②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③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便道、牵张场地,实施生态恢复;④线路巡检人员在林区施工注意防火。林区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⑤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对动物影响保护措施 ①线路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架空线路的护套应涂上鸟类飞行中较易分辨的警示色,进一步减少鸟类撞上输电线路的几率;②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和知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捕杀兽类、鸟类、鱼类以及捕鱼捉蛙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污染影响: 1)噪声治理: 提高导线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2)电磁环境: 运行期确保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接触部位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升压站内大功率的电磁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逢密封,站内外设置围墙,有效隔绝电磁辐射。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3)水环境 运营期于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于升压站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站内危废暂存间,落实防渗、防雨和防风措施,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和“五联单”制度,定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已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522631-2025-228-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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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已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 监测情况达标 |
| 1 | 油烟经净化器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升压站内已按环评要求安装油烟经净化器 | 监测情况达标 |
| 1 | 围墙、低噪设备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已在升压站外围修建围墙,选择了低噪设备。 | 监测情况达标 |
| 1 | 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 | 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已采取防渗措施 |
| 1 | 垃圾桶、 |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
| 1 | 1)对植被保护措施 ①运行期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②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③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便道、牵张场地,实施生态恢复; ④线路巡检人员在林区施工注意防火。林区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⑤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对动物影响保护措施 ①线路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架空线路的护套应涂上鸟类飞行中较易分辨的警示色,进一步减少鸟类撞上输电线路的几率; ②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和知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捕杀兽类、鸟类、鱼类以及捕鱼捉蛙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 积极进行生态恢复,未因本工程运行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实际未在架空线路的护套涂上鸟类飞行中较易分辨的警示色;原因是输电线路较低,鸟类飞行高度远高于线路高度,工程建设不会对鸟类飞行造成影响。 |
| 1 | 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对工作占用的林地,施工单位已给予经济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对工作占用的林地,施工单位已给予经济补偿,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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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