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站动车运用所横南回**置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 | ||
| 佛**站动车运用所横南回**置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 | ||
| A02-124********266776A-****0930-000002-1 | ||
| 其他 |
第0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名称:佛**站动车运用所横南回**置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10.14 |
(六)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 |
10.14 |
删除“(六)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 |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以下修改:标书代写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狮山镇 |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
| 联系人:杨振升 |
联系人:杨展君、张定广 |
| 联系方式:0757-****8879 |
联系方式:0757-****1861 |
| 2025年11月4日 |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