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总面积1675.11m2,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87.917983°,北纬29.332981°。本地块原为滩涂、林地,现拟规划为教育用地。
本次调查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结合现状和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性活动。具体分析过程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
(2)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本****幼儿园建设施工。经对施工人员现场访谈,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本地块现场无其他固废、危废以及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也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3)人员访谈:通过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未曾受到过污染,本地块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也无废气、工业废水排放且不存在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
(4)地块周边污染源:周边主要为村庄住宅、村委会、林地、农村道路、河流滩涂等,无工业企业。因此,周边地块对本地块无影响。
****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调查地块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发现任何对土壤及地下水有污染影响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大型农业种植、养殖等活动,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本次土壤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