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华街道物业招租公告(荔湾区泮塘五约外街77号101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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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基本情况

序 号

出租物业地址

用 途

面 积(㎡)

公招底价

(元/月)

01

**区泮塘五约外街77号101铺

一层商业

147.4

12824

二层商业

152.69

6260

三层办公

106.22

4143


406.31

23227

二、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3%)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择。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月租金底价。

3、招租对象:承租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4、招租方向:涉文化创意类产业。

5、招租要求:

(1)承租意向方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承租意向方不存在拖欠任何租赁物业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租金、物业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的情况。同时企业需提供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2)承租意向方须提供《无拖欠租赁物业相关费用承诺函》,声明其不存在拖欠任何租赁物业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租金、物业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的情况,若有虚假,我街有权取消其应租资格。

(3)物业位于历史文化街区片区范围的,物业整体装修设计风格需契合街区规划方向。

(4)不能利用承租物业从事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业。

(5)承租期间,不得转租、分租、分借使用。

6、依法依规、公平竞争,同等租金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7、签订《承租意向书》当天,承租意向方需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8、承租意向方如被选定为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如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或放弃承租资格,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日期、地址及联系方式

1、本物业招租张贴期为挂网之日起5天(不包括节假日),有意者可于这段时间内致电联系人了解具体招租流程。

2、个体经营户应租,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企业单位应租,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其他组织应租,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

3、报名地址:**区恩宁路昌华大街5号首层,联系方式:****6735 卢小姐(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不包括节假日)

备注: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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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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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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