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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139059G | 建设单位法人:王学芳 |
| 周正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开发区德党镇坝子寨南侧、户勐二级公路和羊勐公****人民医院(**县德党镇忙岗村**路93号) |
| ****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搬迁核技术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开发区德党镇坝子寨南侧、户勐二级公路和羊勐公****人民医院(**县德党镇忙岗村**路93号) |
| 经度:99.24755 纬度: 24.0093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5 |
| 临环审〔2022〕1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5.1 |
| 7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13905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82382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82382C | 竣工时间:2023-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DSA型号为UNIQ FD20,拟建机房位于新院区医技楼一楼,设备属Ⅱ类射线装置,设备未搬迁。 (1)DSA设备:X射线管、高压发生器、探测器、C型臂、导管床、操作台、影像增强器和电视摄像系统及图像处理系统等。 (2)DSA机房有效面积:62.9m2(7.4m×8.5m) (3)配套用房:控制室、换鞋间、男女更衣室、卫生间、洁净走廊、污物走廊、设备间、缓冲区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人民医院内,将老院区门诊楼西北侧裙楼1楼导管室现有一台UNIQ FD20型DSA搬迁至新院区医技楼1楼DSA机房。DSA型号为UNIQ FD20,设备属Ⅱ类射线装置,设备已安装。 (1)DSA设备:X射线管、高压发生器、探测器、C型臂、导管床、操作台、影像增强器和电视摄像系统及图像处理系统。 (2)DSA机房有效面积:62.9m2(7.4m×8.5m) (3)配套用房:控制室、换鞋间、男女更衣室、卫生间、洁净走廊、污物走廊、设备间、缓冲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DSA机房电离辐射防护措施: DSA机房四面墙体为24cm实心砖墙,采用硫酸钡防护涂料防护,防护层厚度3cm,综合铅当量相当于5.06mmPb; DSA机房顶面为20cm钢混楼板+3cm硫酸钡防护涂料板防护,综合铅当量相当于5.28mmPb; DSA机房地面:地下无建筑,无需防护; DSA机房机房门: DSA机房病人通道门:内衬4mm铅板,其等效铅当量为4mmPb。 DSA机房医生通道门:内衬4mm铅板,其等效铅当量为4mmPb。 DSA机房污物通道门:内衬4mm铅板,其等效铅当量为4mmPb。 DSA机房观察窗:20mm厚铅玻璃,相当于4.12 mm铅当量; DSA床侧铅帘具有0.5mm铅当量防护水平,铅悬挂防护屏具有0.5mm铅当量防护水平。 (2)空调通排风,排风量≥1000m3/h。 (3)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水、****医院现有收集、处理设施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DSA机房电离辐射防护措施: DSA机房四面墙体为24cm实心砖墙,采用硫酸钡防护涂料防护,防护层厚度3cm,综合铅当量相当于5.06mmPb; DSA机房顶面为20cm钢混楼板+3cm硫酸钡防护涂料板防护,综合铅当量相当于5.28mmPb; DSA机房地面:地下无建筑,无需防护; DSA机房机房门: DSA机房病人通道门:内衬4mm铅板,其等效铅当量为4mmPb。 DSA机房医生通道门:内衬4mm铅板,其等效铅当量为4mmPb。 DSA机房污物通道门:内衬4mm铅板,其等效铅当量为4mmPb。 DSA机房观察窗:20mm厚铅玻璃,相当于4.12 mm铅当量; DSA床侧铅帘具有0.5mm铅当量防护水平,铅悬挂防护屏具有0.5mm铅当量防护水平。 (2)空调通排风,排风量≥1000m3/h。 (3)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水、****医院现有收集、处理设施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 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以及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尽可能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及环境纠纷。 (2)认真组织学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贯彻落实。 (3)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和《报告表》提出的电离辐射安全管理限值,将职业照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控制在5mSv以内,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控制在0.25mSv以内。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DSA机房辐射防护设施,DSA机房外醒目位置应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工作警示灯和门灯联锁装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辐射工作区域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实行监督区和控制区管理,防止人员误照射。 (5)DSA机安装调试期间,应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关闭机房防护门,在机房门外设立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防止人员误照射;对机房周边辐射水平同步开展监测,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6)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用品、个人剂量报警仪和辐射监测仪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职业人员工作时应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介入手术人员工作时应佩戴辐射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剂量(不超过90天)及项目周边辐射环境 水平进行检测,确保职业人员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 (7)完善和落实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建立设施运行台账,制定完善的辐射事****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培训。 (8)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规要求,依法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工作,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辐****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今后如新增加医疗射线装置,须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取得新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不得正式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已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建设至验收未收到环保投诉。 (2)建设单位已认真组织学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贯彻落实。 (3)建设单位已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和《报告表》提出的电离辐射安全管理限值,将职业照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控制在5mSv以内,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控制在0.25mSv以内。 (4)建设单位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DSA机房辐射防护设施,DSA机房外醒目位置已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工作警示灯和门灯联锁装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辐射工作区域已按照《报告表》要求实行监督区和控制区管理,防止人员误照射。 (5)DSA机安装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已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关闭机房防护门,在机房门外已设立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防止人员误照射;对机房周边辐射水平同步开展监测,未发现异常情况。 (6)建设单位已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用品、个人剂量报警仪和辐射监测仪并定期检查维护,并正常使用。职业人员工作时已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介入手术人员工作时已佩戴辐射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已定期对个人剂量(不超过90天)及项目周边辐射环境水平进行检测,确保职业人员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 (7)建设单位已完善和落实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建立设施运行台账,制定完善的辐射事****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建设单位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已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培训。 (8)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已依法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工作,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辐****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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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托医院已建成的配电、供电和通讯系统等。 2.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水、****医院现有收集、处理设施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依托医院已建成的配电、供电和通讯系统等。 2.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水、****医院现有收集、处理设施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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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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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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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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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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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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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