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农垦皖河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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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1日

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和****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地址: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区长江东路524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县上派镇青年北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捌万肆仟玖佰陆拾贰元陆角壹分(小写:****4962.61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花园1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叁万伍仟柒佰陆拾捌元零叁分(小写:****5768.03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双**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6-****0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新区**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广场C2楼32层

项目负责人:田工

联系电话:136****3517

公示期: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广场 C2楼32层,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136****351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9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04日

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1日

2025****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花园1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叁万伍仟柒佰陆拾捌元零叁分(小写:****5768.03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和****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地址: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区长江东路524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县上派镇青年北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捌万肆仟玖佰陆拾贰元陆角壹分(小写:****4962.61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双**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6-****0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新区**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广场C2楼32层

项目负责人:田工

联系电话:136****3517

公示期: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广场 C2楼32层,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136****351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9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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