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持有**古道****公司等7户债权。我公司拟对7户债权进行组包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债权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7月20日,本次拟组包处置的7户债权总额为7,089.77 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3,017.81万元,利息及孳息4,071.96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主要为抵押+保证、抵押、信用、保证等。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市、德宏州等地,工商登记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等。抵押物主要分布在**省**市等地。资产形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房产、住宅、土地等。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务人所在地区 | 债权本金余额 | 利息及孳息 | 债权本息 | 抵/质押人、抵/质押物、保证人 | 保证人 |
| 1 | **古道****公司 | **市-**区 | 743.35 | 1,409.85 | 2,153.20 | 1.抵押物:李涛,赵毅华提供名下位****办事处****侧住宅用房及对应土地进行抵押,房屋面积:272.72㎡;土地面积:155.49㎡;2.抵押物:李涛,赵毅华提供名下位****办事处通商巷东侧7、8号商业用房及对应土地进行抵押,房屋面积:94.91㎡;土地面积15.82㎡;3.抵押物:****集团****公司提供名下位****办事处二府街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进行抵押物,面积合计为707.44㎡;4.抵押物:****集团****公司提供名下位****办事处兰城路与升阳路交叉处四季经典201、202、205、208、209、301、302、305-310、501、502、505-510、601、602、605-610、801、802号商务办公房屋及对应土地进行抵押,房屋面积合计:3605.39㎡;土地面积:182.57㎡; | 董国林、赵豫华、聂晓跃、李涛 |
| 2 | **古道****公司 | **市-**区 | 1,942.00 | 2,105.03 | 4,047.03 | 抵押物:**古道****公司提供名下位于**市**区潞江镇郝浒生态旅游度假庄园国有土地使用权及21幢在建工程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660.1平方米,在建工程为21幢在建别墅,面积合计2782.69平方米 | |
| 3 | ****工厂 | 德宏州-潞西县 | 22.46 | 26.78 | 49.24 | 无 | |
| 4 | 潞****加工厂(潞西****加工厂) | 德宏州-潞西县 | 106.00 | 201.93 | 307.93 | 潞**金新商号名下土地,土地面积2000㎡(未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无效) | ****公司 |
| 5 | 金星商号(潞**金星商号) | 德宏州-潞西县 | 20.00 | 33.70 | 53.70 | 无 | |
| 6 | ****印刷厂 | 德宏州-潞西县 | 84.00 | 132.39 | 216.39 | 潞西县**群星商号、德****公司、德宏**塑料一厂 | |
| 7 | ****办事处 | 德宏州-**市 | 100.00 | 162.28 | 262.28 | 德宏****公司珠宝经营部 | |
| 合计 | 3,017.81 | 4,071.96 | 7,089.77 |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至转让日之间的孳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及孳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含代垫费用)一并转让。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买受人要求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并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有意向者请投资者登陆中信金融资产外网https://www.****.citic/、京****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159****5167、189****145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0937;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 ****0016。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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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