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对《**省**市**区吕田镇连麻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局****管理处书面反映。
附件:《**省**市**区吕田镇连麻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