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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4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6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628(局办公室电话)
传真:0459-****628
通讯地址:**县**镇八厂东街156号
邮编:166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 受理日期 |
| 1 | ****原址**项目 | ****中心,**镇东门外 | **** | ******公司 | 2025.****.4 |
| 2 | **省日福****公司500吨/年废铅蓄电池收储迁建项目 | **省**市**县**乡**村**刘屯 | **省日福****公司 | **省****公司 | 2025.****.4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