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启用修改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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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启用修改后《**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厅 ****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25〕111号)(以下简称《标准示范文件修改补充(四)》)要求,****建设局**市政****交易中心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8类通用和评定分离招标标准示范文件进行了系统上线,并定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在我市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适用范围

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2025年11月1日(含)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2025年10月31日(含)前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编制相关规定执行。

二、及时更新完善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系统标书代写

市政****交易中心按照《标准示范文件修改补充(四)》内容,及时更新完善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系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标书代写

三、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使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示范文件修改补充(四)》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平竞争原则。对《标准示范文件修改补充(四)》中明确的“评定分离”“暗标盲评”等内容,应结合实际项目特点规范使用,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督与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对发现的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五、强化信息反馈与协同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合理化建议,请****建设局、市政****交易中心反馈,以便持续优化完善我市招标投标工作机制。

附件:修改后标准招标文件(电子版)

**** **市政务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4
信息变更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启用修改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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