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5年中韩跨文化交流之雕塑艺术展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5年中韩跨文化交流之雕塑艺术展。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单位:次) |
预算(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 1 |
2025年中韩跨文化交流之雕塑艺术展 |
1 |
154,000 |
1.6 服务地点:****中心
1.7 服务期: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
1.8 合同期限:1月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大韩民国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4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5 必须开具法定税务发票。
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
3.2 报名和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7日18时00分止
4、响应文件的提交4.1 响应文件提交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方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
报名资料、响应文件邮寄地址:12F,50, Eulji-ro, Jung-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邮编:04534
联系电话:0082-02-775-1164
EMAIL:****@csair.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首尔**央区乙支路50号,12F
采购人:****
联系电话:82-02-775-1164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首尔**央区乙支路50号,12F
联系地址:****
联系人:安晓璇
联系电话:82-02-775-1164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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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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