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的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享受托育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县户籍;
2.拟申报补贴的一孩、二孩、三孩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 合国家政策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养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在**辖区内的托育服务机构入托且入托满4个月;
4.入托子女年龄在0-3周岁(36个月)以内。
托育补贴发放对象的确认以家庭为单位。
现经本人申请,****办事处)和卫健局审核确认后,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共有47名一孩家庭、22名二孩家庭和1名三孩家庭符合托育补贴政策,拟发放托育补贴,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间可以以电话****卫生健康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
联系科室:****中医基妇科
联系电话:0570-****905
**县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县托育补贴审核结果公示名单.xlsx
****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