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销轴套5万套、链条3千条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销轴套5万套、链条3千条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霞美镇滨南七路17号(****基地)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五、项目概况:
****公司的一个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拟从事机械零部件(销轴套、链条)的生产加工。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涂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以及表3、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金属边角料、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到的粉尘、焊渣分类收集后,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废漆渣、喷漆废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专门的单位回收后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原料空桶先暂存于危废间,并配套收容托盘,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销轴套5万套、链条3千条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销轴套5万套、链条3千条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霞美镇滨南七路17号(****基地)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五、项目概况:
****公司的一个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拟从事机械零部件(销轴套、链条)的生产加工。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涂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以及表3、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金属边角料、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到的粉尘、焊渣分类收集后,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废漆渣、喷漆废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专门的单位回收后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原料空桶先暂存于危废间,并配套收容托盘,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