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设计澄清、修改文件(一)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一)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6项)

1.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均修改为:

“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1款: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 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23时59分(**时间)。”

修改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 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6日23时59分(**时间)。”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3款中: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5日15时整”标书代写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时整”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

“◆有,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修改为:

“◆有,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10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款合理投标报价区间:

“本标段合理投标报价区间为 元至 元(含该区间上下限本数)”

修改为:

“本标段合理投标报价区间为824000元至****000元(含该区间上下限本数)”

6.现重新上传《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原用户需求书作废),以此件为准。请投标人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4
信息变更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设计澄清、修改文件(一)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