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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C22W4630 | 建设单位法人:胡文康 |
| 钟宇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智造**盘**路30号 |
| ****年产70万台调压器、逆变器及其零部件项目(总容量5000MVA)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9-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霞飞南路以东,盘**路以北 C-47-3 地块(盘**路 30 号) |
| 经度:118.963528 纬度: 28.916546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2 |
| 衢环智造建〔2024〕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00MAC22W****001U |
| 2025-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700 |
| 1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MAC22W46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3MA2DL3TE4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3MA29T653XD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827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0万台调压器、逆变器及其零部件项目(总容量5000MV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0万台调压器、逆变器及其零部件项目(总容量5000MVA) |
| 与环评比较,JC-23-63A型冲床、JH21-80型气动精密冲床均新增1台、新增6台焊机(逆变式直脉冲氩弧焊机3套、逆变式 CO2气体保护焊机3套)、1套选择性波峰焊机(用于线路板焊接)、1台备用丝印机、3台互感器铁芯卷片机、绕线机2套、裁片机2台;减少2台铁芯退火炉、1台真空浸漆机、1台烘箱,实际仍满足实际生产需求,由于原辅材料消耗量不变,企业产能、产污不超出环评预测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比较,JC-23-63A型冲床、JH21-80型气动精密冲床均新增1台、新增6台焊机(逆变式直脉冲氩弧焊机3套、逆变式 CO2气体保护焊机3套)、1套选择性波峰焊机(用于线路板焊接)、1台备用丝印机、3台互感器铁芯卷片机、绕线机2套、裁片机2台;减少2台铁芯退火炉、1台真空浸漆机、1台烘箱,实际仍满足实际生产需求,由于原辅材料消耗量不变,企业产能、产污不超出环评预测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和一个厂区只设一个污水排口,一个雨水排口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各类生产废水收集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统一处理,污水处理规模设计为15t/d,自行处理达****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园区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排放限值,总氮****处理厂进水水质管理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浓度限值。雨水排放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实现废气“分质分类”、“应收尽收”,分类配套各类废气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及标准化采样平台,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焊接产生的烟粉尘、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喷塑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化、浸漆烘干、印刷、涂覆(含涂胶和涂漆)晾干过程产生的苯系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固化、退火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及(浙环函[2019]315号)《**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锡、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控制。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液、槽渣、漆渣、废潜溶剂、锡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液压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物化污泥、废乳化液、切削废渣、水洗塔降温废液、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机加工废料、废边角料、布袋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验收涉及的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退火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前处理废水、退火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前处理废水和退火炉废气喷淋水中含油量较高,隔油后进入收集池,****处理站统一处理,经pH调节+混凝沉淀后达标纳管排放****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与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一同****处理厂处理后排入**。2、本项目生产环节主要涉及焊接废气、切割/打磨粉尘、磨面废气(打磨粉尘)、喷塑废气、固化烘干、印刷废气、浸漆烘干废气、涂覆晾干废气、涂胶晾干废气、危废间废气、退火废气和食堂油烟。变压器车间、插板车间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1)。切割/打磨粉尘:经粉尘经水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4)。磨面废气(打磨):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①面包房喷塑废气:喷粉装置在封闭的专用喷粉柜中进行,收集后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6);②流水线喷塑废气1#:收集后的粉尘通过滤芯回收+旋风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5);③流水线喷塑废气2#:收集后的粉尘通过滤芯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7)。固化烘干、印刷废气、浸漆烘干废气、涂覆晾干废气、涂胶晾干废气、危废间废气:各股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塔降温+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2)。退火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所在建筑屋顶排放。3、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运行以及辅助设施。通过对相关噪声设备的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加强设备检查与保养,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4、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包括机加工废料、废边角料、布袋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锡渣、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前处理废液、槽渣、漆渣、废潜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污泥、切削废渣、水洗塔降温废液、废过滤棉、废丝印板。机加工废料、废边角料、布袋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前处理废液、槽渣、漆渣、废潜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污泥、切削废渣、水洗塔降温废液、废过滤棉、废丝印板委托****收集处置。企业实际建设有一间50m2的危废暂存间。厂区危废暂存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防腐、防渗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危废仓库分区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企业设置了一间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并采取了相应防护措施。 |
| ①变压器车间、插板车间焊接废气:环评设计变压器车间、插板车间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1、DA002);实际变压器车间、插板车间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布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1); ②切割/打磨粉尘:环评设计切割/打磨粉尘操作点设置移动式粉尘净化器,粉尘经净化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粉尘经水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4),该排气筒为一般废气排放口;水帘水捞渣后循环使用,只添加,不外排; ③喷塑废气:环评设计喷粉装置在封闭的专用喷粉柜中进行,收集后的粉尘通过自带二级回收(滤芯)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DA003);实际建设喷塑废气处理设施相应优化,面包房喷塑废气:喷粉装置在封闭的专用喷粉柜中进行,收集后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6);流水线喷塑废气1#:收集后的粉尘通过滤芯回收+旋风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5);流水线喷塑废气2#:收集后的粉尘通过滤芯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7)。 ④磨面粉尘(打磨):电磁线绕制过程中需要打磨,称为磨面工序,磨面工序会产生磨面粉尘,环评设计未分析磨面工序中产生的磨面粉尘,实际企业将磨面粉尘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⑤选择性波峰焊机废气:新增的选择性波峰焊机会产生焊接废气,集气罩收集经焊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30m高空排放(DA001)。该焊接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该焊机替代传统焊机,实现流水线焊接,焊料未增加,因此未新增污染物。 原环评中判定锡渣为危险废物(主要有害物质为重金属),危废代码:HW31(含铅废物)398-052-31。企业实际使用的焊料为无铅焊料,不属于HW31(含铅废物)范围,同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其他类别,无铅锡渣也不属于其他代码类别,该锡渣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公司(环评单位)特出说明,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实际运行中会产生废丝印板,环评未提及,目前暂未产生,由******公司(环评单位)出补充说明,企业委托****安全处置。企业实际机加工生产工序不使用乳化液,故不会产生废乳化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838 | 1.1032 | 0 | 0 | 1.084 | 1.084 | |
| 0 | 0.542 | 0.552 | 0 | 0 | 0.542 | 0.542 | |
| 0 | 0.054 | 0.055 | 0 | 0 | 0.054 | 0.0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3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36 | 0 | 0 | 0 | 0 | / |
| 0 | 0.179 | 0.783 | 0 | 0 | 0.179 | 0.179 | / |
| 0 | 0.0177 | 0.878 | 0 | 0 | 0.018 | 0.018 | / |
| 1 | 隔油池+pH调节+混凝沉淀、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排放限值;总氮应****处理厂进水水质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浓度限值 | 隔油池+pH调节+混凝沉淀、化粪池 | 已监测 |
| 1 | 布袋+活性炭吸附装置 | 焊接产生的烟粉尘(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 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 布袋+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 | |
| 2 | 移动式粉尘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 水帘、布袋除尘器 | 已监测 | |
| 3 | 自带二级回收(滤芯)+布袋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滤芯回收+旋风回收+布袋除尘、滤芯回收+布袋除尘 | 已监测 | |
| 4 | “水洗塔降温+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排放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要求、《工 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 ”,固化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过量空气系数规定为 1.7)及 (浙环函〔2019〕315 号)《**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颗 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200mg/m3、300mg/m3) | “水洗塔降温+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已监测 | |
| 5 | 水喷淋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过量空气系数 规定为 1.7)及(浙环函〔2019〕315 号)《**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 200mg/m3 、300mg/m3 ) | 水喷淋+油雾净化器处理 | 已监测 | |
| 6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油烟净化器 | 已监测 |
| 1 | 隔音、减振等措施和厂区内围墙及厂区周边绿化等 | 厂界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 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 隔音、减振等措施和厂区内围墙及厂区周边绿化等 | 已监测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液、槽渣、漆渣、废潜溶剂、锡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液压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物化污泥、废乳化液、切削废渣、水洗塔降温废液、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机加工废料、废边角料、布袋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包括机加工废料、废边角料、布袋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锡渣、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前处理废液、槽渣、漆渣、废潜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污泥、切削废渣、水洗塔降温废液、废过滤棉、废丝印板。机加工废料、废边角料、布袋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前处理废液、槽渣、漆渣、废潜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污泥、切削废渣、水洗塔降温废液、废过滤棉、废丝印板委托****收集处置。企业实际建设有一间50m2的危废暂存间。厂区危废暂存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防腐、防渗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危废仓库分区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企业设置了一间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并采取了相应防护措施。 |
| 1 | / | 企业已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已于2025年6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8月22日备案(330802-2025-062-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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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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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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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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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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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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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