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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文件(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中心院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调整,现已重新上传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
2. 原招标公告中“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3.原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30日,总工期:228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现变更为“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16日,总工期:228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招标文件正文中有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计划工期同步更改。标书代写
注:请已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通知并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本次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4-****070
招标人:****
地址:**县**镇苗圃路与**街交叉口西侧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4-****1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一期R栋113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4-****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