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亳芜2.5产业园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中标公示
| 招标人 | **** |
| 项目名称 | ****银行亳芜2.5产业园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1962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伍佰壹拾柒元陆角整(¥174517.6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196500.00元) |
| 公示时间 | 至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止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向代理机构现场递交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地址:**市**区芍花路188号帝都大厦9楼,联系电话:0558-****623/ 177****9292/138****6167。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标段)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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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