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
****
二、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6日
三、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察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监察科
联系电话:0913-****721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