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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区刘集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作出批复。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0516-****0685;
传 真:0516-****0699;
通讯地址:****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22101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批复全文 |
| 1 | 关于******区刘集镇1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徐环辐(表)审〔2025〕022号 | 2025年 11月4日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