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批准的请示》(浦建发〔2025〕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实施方案修编成果。方案批准后,请抓紧按照程序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相关政策不断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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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