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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市公坡镇聚科新能源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市公坡镇聚科新能源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10kV线路送出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公坡镇
联系人:唐工,电话:150****3836
联系人:张工,电话:178****1469
1、**市公坡镇聚科新能源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
2、**市公坡镇聚科新能源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10kV线路送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