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
****受****委托,于2025年10月22日发布竞价公告,对****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进行公开竞价,2025年11月04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标的物1(一标段):东大街118号-1号
成交人:****
成交价:每年壹万玖仟贰佰柒拾贰元整(19272.00元/年)
租赁期:三年;按竞价公告规定三年的成交总价为:伍万柒仟捌佰壹拾陆元整(57816.00元)
2、标的物2(二标段):东大街118号-2号
成交人:****
成交价:每年柒仟玖佰贰拾元整(7920.00元/年)
租赁期:三年;按竞价公告规定三年的成交总价为:贰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23760.00元)
3、标的物3(三标段):东大街118号-4号
成交人:张青
成交价:每年贰万贰仟柒佰零肆元整(22704.00元/年)
租赁期:三年;按竞价公告规定三年的成交总价为:陆万捌仟壹佰壹拾贰元整(68112.00元)
4、标的物5(五标段):**西路60号109号
成交人:汪萍
成交价:每年壹拾万零壹仟捌佰元整(101800.00元/年)
租赁期:三年;按竞价公告规定三年的成交总价为:叁拾万零伍仟肆佰元整(305400.00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05日—2025年11月07日
招租单位联系人:姜波 联系电话:139****1506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153****0598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区****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90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