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潮州市潮安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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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市**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要求

2025年度,市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3万元,需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96名,我区拟开设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其他作物(茶叶)培育专题。具体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省、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实施。

二、培育机构申报条件

1、****农业农村厅2025年认定****基地(综合类)名单;

2、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4、能提供所需的教学场所及设备设施;

5、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6、具备专题培训组织管理能力;

7、财务状况良好;

8、拥有自****基地;

9、上一年度如有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的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培育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上一年度如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应出具上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但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明,并且出具培育任务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三、遴选程序

1、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培育机构资质条件、培训管理和服务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我区培育需求制定的培育计划。

2、遴选: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省、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育机构拟选择为我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

3、公示:专家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我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同时****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申报时间与地址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5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科教股(地址:**省**市**区**大道**街1****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琦 联系电话:0768-****370

附件:1、****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

2、****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3、《**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育机构专家评审评分表》


****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1.附件1:****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pdf

2.附件2:****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3.附件3:**区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育机构专家评审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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