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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与信息化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15: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丹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80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铜盘路1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1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新中路12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280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与信息化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更正公告及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价格扣除的规则:标书代写
|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20.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更正为:
|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4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铜盘路118号
联系方式:****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福新中路126号
联系方式:0591-****28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电话:0591-****2808
****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