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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项目澄清公告
应出租方要求,**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项目(****),交易公告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报名材料中“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的内容变更为: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依法不需要取得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参加产权交易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公告下面附件里下载声明模板填写盖章后上传);
4、提供相应套数的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5、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
1、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参加产权交易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公告下面附件里下载声明模板填写盖章后上传);
3、提供相应套数的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4、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挂牌时间中“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6时”变更为“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6时”标书代写
三、“竞价时间 2025年12月3日9时”变更为“竞价时间 2025年12月9日9时”。
四、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