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区 **市**区白涛街道化医大道55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性质为工业技改,总投资5200万元。运用****公司离子膜电解槽进行升级更新。更新改造氯碱一期装置离子膜单元槽、离子膜、离子膜槽框、离子膜阴阳极进出软管等并新增电槽管理系统,降低电解电耗,实现年节电1200万kw.h目标,项目不新增产能。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4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4台电解槽及其附件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包括完成电解单元槽400台、端框10台及其配件、电槽框架(含绝缘瓷瓶)、离子膜420张等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电槽管理系统、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供100台单元槽、2台端框、100张离子膜、槽框及其附件的交付,剩余物资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槽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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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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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老师 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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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9566 | 联系电话: | 023-****732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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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极距离子膜电解槽模块化技术升级项目电解槽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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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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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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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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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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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马鞍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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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0553VA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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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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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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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77918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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