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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2MA54MN2K93 | 建设单位法人:林健 |
| 林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新坡镇关车村 |
| ****生产预拌混凝土、湿拌砂浆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0.925833 纬度: 21.7091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5 |
| 茂环(**)审〔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2MA54MN2K93001Y |
| 2025-10-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2MA54MN2K9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02MA54MN2K93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902MA555WEJX6 | 竣工时间:2025-06-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茂****协会官网 |
| **生产预拌混凝土、湿拌砂浆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预拌混凝土、湿拌砂浆项目位于**省**市**区新坡镇关车村,****经济**社用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度55分33.139秒、北纬21度42分33.591秒,项目总占地面积7846.2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两条搅拌装置生产线,配套辅助环保设施,预计年生产预拌混凝土20万立方米,湿拌砂浆1万立方米。该项目已开工建设,****环境局**分局行政处罚。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4.33%。项目员工人数为20人,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检测、卸料:石子、砂为大颗粒物通过供应厂家自卸汽车运至项目厂址内,外购后经检测合格后堆放于原料堆放区,卸料工序会产生卸料粉尘和噪声。外添加剂(减水剂)通过供应厂家密闭罐车运至项目厂址内,经检测合格后通过密闭的高压管道卸料至外添加剂罐。 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等粉状物质通过供应厂家密闭罐车运至项目厂址内,经检测合格后由运输车辆自带的气动系统压入相应原料筒仓内储存,粉状原料卸料过程无粉尘排出;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分别通过筒仓下方的全密闭管道经气力输送泵输送至筒仓内,筒仓内的空气从筒仓顶部排气口排出,此过程产生筒仓粉尘。 (2)输送、配料、搅拌:石子、砂按一定比例由皮带运输机输送至配料机,筒仓内的水泥、粉煤灰、矿渣粉通过供给系统称量后由螺旋输送机输送至配料机,减水剂按配比加入水中由管道泵输送进入配料机,工艺用水通过供给系统称量后由供水水泵输送进入配料机,各原料在配料机配比后进入骨料中间仓,最后进入搅拌主机进行搅拌。此工序主要产生污染物为粉尘和噪声。 (3)检测、卸料、输送:搅拌好的混凝土经检测合格后由搅拌主楼下的卸料装置装车输送至工地,检测不合格的混凝土重新配料生产。此工序主要产生污染物为粉尘和噪声。 (4)原料、产品的检测:****搅拌站检验室的工作内容非常重要,直接影响混凝土质量和使用效果,对于进厂的原材料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成分、物理性质、颗粒形状等;对混凝士成品进行质量检测,包括强度、泌水率、收缩率、抗渗性、抗冻性等。将混凝土放置方体模具中制作试件,放置适宜环境中养护,通过数据采集器记录养护过程变化情况。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直接返回给厂家;检测后的混凝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经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检测后的试件作为该批次产品小样交付给下游客户,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检验量少,检测过程中主要产生机械噪声。 (5)砂石分离工作原理及分离过程:利用振动电机激振作为振动源,使物料在筛网上被抛起,同时向前作直线运动,物料自罐车均匀地进入筛分机的前端,冲洗的同时,通过指定规格的筛网(φ10mm)分出筛上物、筛下物,石子沿振动筛方向流入石子储料池,砂子经筛孔漏下,由螺旋输送机输送到砂池。砂石筛采用柔性驱动,其偏心块所产生的激振力驱动振动筛产生垂直及水平方向的运动,使混合料分离,从而达到对物料进行筛选和分级的目的。 本项目砂石分离机(振动型-双车位),主要有进料槽、搅拌分离系统、供水系统、筛分系统组成。当沉淀池底泥与水进入料槽后,砂石分离机开始工作,利用水泵抽取干净的循环**,在水流的冲击下对进入砂石分离机的沉淀池底泥进行充分搅拌分离,通过筛分系统分离砂、石子、水。筛分分离后的水回到沉淀池沉淀处理,为方便将砂、石子运至原料堆放区,分离出的砂料、石料直接装入铲车,砂料坑、石料坑设置为斜坡坑(容积分别为5m3),主要是收集铲车装料时散落的砂、石子,分离出的砂料、石料含水率高,比重大,不易起尘。砂石渣回用于生产(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该过程污染物主要为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配套设施。项目营运期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44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及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处理能力为10吨/****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池+A/0生物接触氧化法+沉淀池”,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基本控制项目限值后排入50立方米的蓄水池,最终通过管网回用于周边农林灌溉。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简仓粉尘经配套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的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通过两合搅拌机各自顶部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再集中经31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进料口设有水喷雾系统,皮带输送过程采取密闭输送;设置半封闭堆料场,并设置门帘及水喷雾抑尘措施:厂区地面进行硬底化定期清扫及酒水降尘,石子、砂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粉料、外添加剂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搅拌机、配料机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运输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隔振,对机泵采用软性接头,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利用厂房隔声,形成隔声屏障;加强车辆管理,在靠近周边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确保项目运营期四周边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瓶、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除尘器布袋沉淀池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生物填料及检测不合格产品、散落物料。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措施包括:废机油、废机油瓶、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除尘器布袋、废生物填料、检测不合格产品、散落物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除尘器布袋、废生物填料定****公司回收处理,检测不合格产品、散落物料定期外运作为建筑工地回填石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专业的吸粪清掏单位抽运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5平方米,1层,约3m高,建筑面积5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1层,约3m高,建筑面积25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在厂区中北部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8平方米,1层,约3m高,建筑面积18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1层,约3m高,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由厂区中北部变为中**。 |
| 项目建设增加了原料堆存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由厂区中北部变为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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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98 | 13.698 | 0 | 0 | 0 | 27.396 | 13.69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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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周围农林灌溉,不排放。化粪池有效容积约10立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A/O生物接触氧化法+沉淀”工艺,处理能力10立方/d。 |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排放口污染物pH监测范围值为7.6~7.8;化学需氧量监测范围值为123~13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范围值为30.5~34.2mg/L;氨氮监测范围值为4.90~5.49mg/L;悬浮物监测范围值为62~7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范围值为1.10~1.34mg/L。 污水排放口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 |
| 2 | 三级沉淀池 | 回用 | 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44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及生产用水,不外排 | 不进行监测 |
| 1 | 脉冲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螺旋输送粉尘(输送物料主要为水泥、粉煤灰、矿渣粉)、搅拌粉尘经脉冲除尘器(2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31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螺旋输送过程为密闭输送。 | 监测结果表明,搅拌楼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放口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为8.82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脉冲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简仓粉尘经配套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的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下风向与上风向颗粒物1小时浓度值的最大差值为0.204mg/m3,监测结果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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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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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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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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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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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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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